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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1. 必須修習完所有必修課程。
2. 實習類群組,至少修習1門,至多上限6學分。
3. 會展產業與行銷類群組,至少修習1門,至多修習不限制。
4. 會展活動規劃與實行類群組,至少修習1門,至多修習不限制。
5. 會展活動英語強化類群組,至少修習1門,至多修習不限制。
6. 博雅課程群組,至少修習1門,至多修習1門。
7. 除『必修課程』群組與『博雅課程』群組以外的群組應:至少完成4個群組,至多完成4個群組。
其他修課規定: 需與會展與活動管理相關之實習內容為原則,需是先經企管系認定:
1.暑期實習獲取2學分;四下實習(4.5個月)獲取6學分(前 2項至少應連續8週320小時)。
2.實習課程於學期間累積見習時數達160小時,得抵免實習課程(但不得抵免學分),其餘專業課程仍須修習到 達20學分。
3.製作與會展活動管理相關之專題,經核定後可抵見習時數80小時。
4.取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之「會議展覽專業人員初階認證」資格或相關證照。
5.英文成績等級達B1以上,英文成績未達B1者(多益550),需於畢業前完成補救教學。
6.學程學分數為20學分。
7.各群組專業領域課程,除必修之外,可自行選擇選修課。
註1.以上兩證照成績皆以申請學分學程證書時起算,3年內取得之成績為認定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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